更新时间:2022.01.18
破产清算组可以行使的职权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有如下充要条件: 1、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破产清算的其他充要条件。
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状态。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评价: 第一是债务人对到期债务是否有即时能力清偿; 第二是债务人的资产是否足够抵偿其所有债务(无论到期与否)。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理制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破产清算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
破产清算步骤有: 1、成立清算组; 2、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3、破产企业财务审计; 4、清理、清算破产财产;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原破产企业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
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的职权: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的清算责任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有四个区别: 1、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 2、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3、具
二者区别如下: 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 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地。 3.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