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就像是上下级的关系,分公司虽然可以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因此,如果有业务发展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购买社保,没有取得的也应当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购买。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社保应当由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支付。
总公司能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分支机构是法人设立的一个分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总公司可以特别委托分公司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
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订的,只要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
和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
总公司是不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与总公司是一体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同一总公司下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要根据情况而定。一般只有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才有合法经营权,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没有营业的执照的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
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能签合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有权签订合同,但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能签合同,同时未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且未经追认的无效。
公司不签合同不交社保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五险一金。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使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给交纳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