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可采用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等形式。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没有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后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通知债务人: 一、口头通知。但是这种方式日后难以证明已经通知了债务人。 二、书面通知。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企业之间的债权转让通知。 三、短信通知。但是短信作为电子证据,其保留和固定比一般书面通知更复杂。 四、邮件通知
债权转让后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通知债务人: 一、口头通知。但是这种方式日后难以证明已经通知了债务人。 二、书面通知。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企业之间的债权转让通知。 三、短信通知。但是短信作为电子证据,其保留和固定比一般书面通知更复杂。 四、邮件通知
债权转让后,应当由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委托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除依法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 债权转移后,一切从属权利都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则相反,一般情况下,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
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转让金钱债务和转让非金钱债务。债务转让的效果是,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从权利,而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而且转让的债权不能是以下债权: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方式有:支付型转让,债务重组型转让,债权人要转让其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即债务人依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且债务关系因债务人的全部履行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