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所得的财物,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 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八种类型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夫妻一人或者二人赚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还有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婚姻续存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允许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