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
退伙人需承担退伙前的合伙债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
合伙债务这么承担: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退伙人需承担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跟任意一个合伙人主张权利,包括这个退伙的。如果其中一合伙人清偿了债务,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于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是有义务承担的。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的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责任的。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性质不同承担的债务也不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因为权利义务是相对等的,所以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也会更少。
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是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普通合伙人仍让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就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