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应当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后应当立案,切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对认为侦查机关(部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被害人、举报人认为侦查机关(部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案件,实施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是《刑事诉
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如下: (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
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应当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后应当立案,切
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具体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个人、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监察委员会等具有的监督权是不同的,例如监察委员会可以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等。
侦查监督,一般有三个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2、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 3、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
检察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越权立案的违法情形。 3、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
侦查监督的内容包括: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