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都属于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范围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规定的继承或者赠与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
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所得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
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所得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
《刑法》对于没收财产的范围是这样规定的:没收的财产应当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结婚以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照顾无错者,便利生活,合理解决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