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判处二年以下有
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判处二年以下有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窃照行为而致使窃听、窃照对象伤、亡、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这里的严重后果是指与行为人窃听、窃照有关的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
行为人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照行为而致使窃照对象伤、亡、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1、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等相关信息; 2、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的身份,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目前,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贷款企业的信用额度较低,
在先使用权原则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了相同的产品、采用了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为制造和使用作了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不得视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侵权人往往以第一使用权和免费公共技术作为抗辩理由。如果
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下列情况适用过错推定: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2、共同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如下: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外国国家名、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但国家政府同意的除外; 3、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能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