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1、被担保人(债务人)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不影响担保责任的承担。 2、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合同,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合同的主体,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只要债权人没有诈骗担保人,担保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另外,对于债务人
合法。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
担保人可以解除担保合同。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
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被担保的债权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负责,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不可以不负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
债权转让后,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担保人的责任就免除了;但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禁止转让,只要债权人通知了担保人的,转让行为对担保人有效,担保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