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未付房款能否解除合同,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指的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所订立的合同。
租房合同未到期不租了,如果双方都同意提前解除租房合同,那么可以签订提前解除合同的协议。如果单方在未到期情形下,不再承租,那么如果构成违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一、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有下列情况的则不适用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
房屋买卖未办登记,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是有效的。 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房屋买卖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肯付定金可以敦促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与对方协商,依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签署定金合同双方自行协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证机关经过审査,认为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房屋未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买受人未得到房产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并且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事由和可撤销事由,就应当认定为该买卖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未履行的违约责任主要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贷款没成功的处理是:买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信用记录不好导致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时提供真实贷款资料或修补不良记录,不能办理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手房合同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乙方可主张甲方按实际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