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继承权放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内容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是: 1、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放弃继承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若以口头形式做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放弃继承无任何附加条件。
放弃继承权会出现的情况: 一、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 二、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如下: 1、继承人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
放弃继承需要的手续是放弃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签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 1、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即不具备分割遗产的资格; 2、放弃继承的份额,由其余继承人按份分割; 3、放弃继承权的其他法律后果。
即使当事人有放弃继承的意愿,但是由于其没有书面声明。法院不会认定为其放弃继承权。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