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离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 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一个月,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夫妻双方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冷静内,夫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按照法律规定一共有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
1、离婚冷静期一般要三十日。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
离婚冷静期后还有等30天后领取离婚证,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双方提出离婚后的30日内,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协议离婚事项来进行认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目的是为了避免双方冲动离婚。申请人申请离婚之后,一个月内若是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申请。
离婚冷静期有三十天,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 然后在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回后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