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6
结婚后买车写一个人的名字时,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取决于买车的资金来源,可分为以下4种情况:第一种,购买车辆的资金是一方父母赠与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车辆之后,将车辆登记在了自己子女个人名下,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这时,车辆属
婚后购买车辆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重点要看资金来源和登记在哪一方名下。1、如果一方婚后购买车辆的资金明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然后登记在自己名下,车辆属于个人财产。2、如果一方用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置车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无论是赠与还是其他的原因,通过物权登记制度能确定女方有所有权,在离婚时当然有权分割。但是具体分割方式及分割的份额多少需要综合确定购房的方式,是以全资出资购房还是只支付首付款,并且双方婚后有共同偿还贷款的。还需要判断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男方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将房产的一半主动赠与给女方,男方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加女方
离婚不一定能够分得婚前房产。能够被分割的婚前房产,主要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如果该套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
婚后房产证加名,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并不代表双方就可以各分得一半的房屋份额。在具体分割的时
就算婚前财产没有进行公证,在离婚的时候不享有财产所有权的另一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婚前财产。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首先,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而一起生活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
一方在结婚之前购买房屋,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的。具体办理的流程需要看房屋是否有贷款。如果房屋是有贷款的,那么首先需要将贷款还清,或者是咨询贷款的银行是否可以增加共有人。如果银行同意的话,那么银行会出具证明,表示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
没有房产证的是主要包括了三种:一种是公房,就是只有房屋的使用权证或者承租权证而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第二种是能够取得房产证但是暂时没有领到的房子,比如说期房,因为房子还没有竣工验收所以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以后符合条件了就可以办理房产证;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