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如果民事案件必须以立案之后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民事案件需要中止审理。如果民事案件和立案的刑事案件没有关系,那就没有必要中止审理。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 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比如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如果该刑事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立案后可以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1.案件受案后一般是在七天之内进行决定是否立案,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一般会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不同的案件所立案的时间就会有所差别,但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超定规定的期限。 2.一般情况下,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
刑事案件二审的,民事案件中止,应当等刑事案件结案之后再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一些诉讼案件因为案件当事人阻拦或是诉讼证据不足等等而中止审理。一旦案件中止审理,代表它就不继续审理下去了。案件中止审理并不一定是完全对案件发展不利,也有可能是对于案件有新的线索等等,具体要根据实际的案件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