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有两种情况: 1、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一定相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双方同意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由于合同成立并具有一定的要件,可以产生一定的法
居间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等手续; 4、达成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 5、合同内容合法; 6、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可以约定放弃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放弃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符合的条件是: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居间合同一方未签字通常是无效的,但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接受的除外。委托人接受服务的须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合同的三类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
二者有以下区别: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
合同约定放弃抗辩权无效。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具有抗辩权,这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剥夺。合同中放弃抗辩权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法院会首先审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经过审查,确实超过诉讼时效的,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
依法签订的居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1、居间人必须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2、居间人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或者必要费用。 居间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有效: 1、签
合同生效不是就是合同成立。合同生效与成立有以下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 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