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行政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不仅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足额补发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还应该支付其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当于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逾期不支付的,还应该支付劳动者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
股份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有查账权,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还有权参加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
公司拖欠工资一般没有处罚,只要把拖欠的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给劳动者就可以。但是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则需要按照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进行赔偿。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对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过程中,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1、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 1、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般会有以下法律后果: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企业违反了工资支付义务,除了要支付或补足劳动报酬之外,还有可能承担对劳动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有: 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