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规定是: 1、征地补偿标准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得到保障; 2、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土地的主体是国家,由当地政府部门在具体实施。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分为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三个阶段。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土地征收的条件是: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有以下区别:土地征用没有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有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征收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国家和市、县级的人民政府部门是征收土地的主体。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
《民法典》关于土地继承权的规定是: 1、土地所有权不是遗产,继承人不能继承; 2、土地使用权与当事人身份相关也不能继承; 3、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农村的房屋,那会直接获得房屋底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且情节严重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 1、犯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损失特别重大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