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贪污罪共犯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确定具体的量刑。数额较大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
贪污罪的手段有: 1、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 2、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 3、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己有。 4、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自己管理的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认定贪污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认定共同贪污罪应具备的条件:贪污行为人为两人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根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
共同贪污罪的数额确定如下,情节较重的,是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并且贪污的是救灾、抢险、防洪、优待、扶贫、移民、救灾、防疫、社会捐赠等具体财物。情节严重的是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并且已经因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到党纪政
贪污罪既遂的认定: 1、行为人的贪污行为必须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出于故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 2、行为人已经实际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 3、行为人的贪污行为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
第一项是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第二、三项是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第四项是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第五项是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致使赃款赃
一、认定贪污罪的情节有: 1、贪污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赠等特定款物; 2、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追究的; 2、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 3、拒绝说明赃款赃物的去向,导致赃
过失损坏公共财物罪的认定标准: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过失损坏公共财物罪的主体;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