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对在合同责任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就存在一个执法尺度问题。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在成立基础、要件、功能上与合同责任
合同违约赔偿的范围一般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前述的实际损失包括,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且不得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的赔偿损失,它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下: 1、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固有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害主要是由于缔约时未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损害,而受害人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履行利益的最高限额; 2、信任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缔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主要是基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主要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固有利益损失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信赖利益损失赔偿: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其他损失费用等。
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没履行的部分,就不需要再履行。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事件后,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根据什么原则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约定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范围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一般法定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范围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特别是法定赔偿范围,根据特殊的立法政策,法律特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如下:1、固有利益。固有利益是我国相关法律共同保护的对象,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2、信赖利益。信赖利益
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具体包括:守约方为订立合同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守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因拒不返还或无法返还时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已经受领违约方的给付物时,因返还和保管给付物而支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