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7
债务律师收费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约定,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讨债: 1、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
1、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送达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
1、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送达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要追讨债务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首先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的情况下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不存在混同,那么公司仅以公司的资产偿还公司债务,即使判决生效后,对于法定代表人仅能申请限制高消费、失信。 随着现在法院执行力度的增大,对于老赖也逐渐有更多
如果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的,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并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如果不适于提存,则债务人可以提存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
借款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公安局不受理,,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住址,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调查。 如果债务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物一时无力偿还,应属于民事借贷纠纷,诈骗罪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在起诉时提交其身份信息即可。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3、在《民法典》中,在债务人恶意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2、在《民法典》中,在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债权人可以用撤销权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债权。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