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
异地户口离婚手续为:异地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前往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立案前需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向法院起诉。
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可以;起诉离婚的,若上海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外地户口需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以后又离婚处理方法: 1、迁回原籍,也就是父母所在地; 2、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单独立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回原籍流程为: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原则上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则上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外地户口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双方带好相关资料证件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离婚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而不能异地办理。
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异地办理。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外地户口的离婚办理根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应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住所地是
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