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不可以,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在监狱中执行刑罚的,可以进行保外就医或采取其他方法在监外执行刑罚,但罪犯仍然存在犯罪事实,是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的。
监外执行完毕后又犯罪的,如果前罪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还不满五年,且后罪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累犯。
在外省,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但是对于长期在外居住的,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明,例如持有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办理的。 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下: 1、本地户籍公民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出
在国外,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方法如下: 1、如果人在国外,可以由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提交申请,确定在国外工作期间没有犯罪的,由大使馆出具一份证明,然后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2、如果申请人需要在国内的无犯罪证
行拘能开无犯罪证明。因为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而不是刑事处罚,说明被处罚的人不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被行拘的人,不是由法院判决的。 被行拘的人,因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
假释执行完毕仍可能构成累犯。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 一、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二、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是在有期徒刑以上。 三、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四、后罪发生在
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
不能构成。因为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缓刑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也谈不上执行完毕,因此缓刑执行完毕后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醉驾不能开无犯罪证明,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判刑之后,就不能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因为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已经被记录在档案中了。只要是有过犯罪记录,不管是多少年,都是不能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我国没有犯罪记录消除制度,所以犯罪记录是伴随终身的。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
行政处罚一般是针对违法行为作出的,但此时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给予行政制裁。虽然这也是属于处罚的一种,但并不会给行为人留下案底,自然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就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其实也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