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具体的管辖是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解散纠纷一般指的就是在公司出现僵局时,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申请而引起的纠纷。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被告不包括其他股东。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的情形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公司解散的原告可是是股东,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
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的主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能申请。
公司解散之诉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成为共同原告;被告是公司。可以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但是不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坚持将其他股东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
公司解散纠纷被告是公司法人。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等情况。法院判决解散后,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出现难以存续的情形,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同时满足请求解散的人为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条件。
公司解散后诉讼的处理办法: 1、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2、在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