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没实际居住是无权分割动迁款的。动迁款分割标准中,其中一个判断标准是: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只有是同住人或者应安置人口,才有权利主张动迁款的分割。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各地办理规定不一,需要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宿州市办理程序、准备材料如下: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3、居住登记满6个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
计划生育证明是在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理。办理流程: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
需要申请开具户口迁移证明书,当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时,需要先携带女方的户口本到女方本地的民政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然后再由夫妻双方持户口本到男方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相关信息的改动,审批后,就可以在网上进行迁移。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这些证明是指: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
我国法律规定,居民如果申领居住证,应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如果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