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是一个意思。 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劳动者因为有关法律规定的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由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实行仲裁管辖,受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由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
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 4、试用期期限不同。 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
公务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以及家庭保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有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聘用合同,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等条款的,一般属于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与退休返聘者等人员签订的合同,一般属于劳务合同。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
对于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应用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
区别在于:适用主体不同、特点不同、种类不同。1、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二者存在的区别是: 一是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二是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 三是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政府的合同工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政府的合同工一般是属于劳务派遣的临时工,担任的是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且不具有政府的编制,因此可以适用普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