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10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按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没有城镇和农村身份的区别,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年龄和收入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
2023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
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
一、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
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
江苏交通肇事赔偿新标准为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省上年度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0.6+省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
江苏省对于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所适用的标准内容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江苏2021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按实际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不同,赔偿数额也会不同。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是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交通费等。根据户籍情况、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