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行政诉讼中止后,等到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就会恢复。中止的原因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等。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
可以申请复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在人民法院执行中,如果在复议期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行政合同案件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等,可以适用行政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
房屋买卖行为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
治安调解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所有的调解协议均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结果文件,并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文件、信函。所以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