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到劳动局投诉的,劳动局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为十五日。调解不成的,劳动者要求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
根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
公司鉴定结论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一般情况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特殊情况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只要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能申请,没有时间限制。但工伤认定应当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结论一般要在60日内作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而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作出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
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医疗的,原工资和福利在停工和留职期间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暂停和保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由本区设立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也就是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报工伤时间最迟是7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工伤认定与上下班多长时间内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与上下班有关的,只有在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如果职工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赔偿一般九十五天到账。正常情况之下,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一般是从单位或者是个人申请那天开始算起,劳动部门十五天之内审核材料,六十天之内内作出工伤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