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
构成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会受到处罚如下: 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生产活动中无事故发生,会判刑。法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犯罪主体是直接负责大规模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犯罪对象是公共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 4、客观上在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时,违反公共场所群体性活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较大事故的,处罚如下: 1、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了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因安全设施或者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的劳动安全事故的,对直接的负责人将处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了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安全设施或者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的劳动安全事故的,对直接的负责人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了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安全设施或者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的劳动安全事故的,对直接的负责人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