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被受理后,作出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但是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该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申请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但要获得其负责人的批准。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期限,一般是五日内。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需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则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不予受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但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人员向其负责人申请,可以适当地延长,但是负责人可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五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受理决定的期限是五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是五日内。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且书面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五日。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