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包庇罪的主体一般应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该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了为其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事实的行为。
窝藏、包庇的表现行为主要有:行为人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等物资,帮助犯罪嫌疑人逃匿的情形;行为人通过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其他法定情形等。
构成包庇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如下: 1、主体条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是直接故意; 3、客体条件是侵害了国家正常刑事诉讼程序; 4、客观条件是行为人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包皮罪知道是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隐瞒犯罪,破坏犯罪证明,消灭犯罪痕迹,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侵害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构成包庇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
构成包庇罪的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我国刑罚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一)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这里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