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法律其他规定。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有: 1、提示和说明规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2、无效规则。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违反公平原则的无效。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格式合同中的以下条款是无效的: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4)无民
产生的问题有,由于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使用人的垄断经营和对该行业格式合同条款制定的垄断性权利,排除了相对人选择和协商的可能性,在事实上构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性。
借条的格式如下: 1、首部:写明标题,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正文:写清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借款的利息、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3、尾部:签字盖章。
书写欠条的格式如下: 1、标题:欠条; 2、正文内容:债务人某某因某某原因欠债权人某某什么款多少元; 3、欠款人:如果是个人,则要求写全名,此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如果是法人,则应该写出法人全名并加盖印章; 4、注明欠款时间
借条的标准格式如下:标题必须写借条二字,贷款金额必须写明并大写。一定要写正确的贷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不确定借款人何时归还,建议贷款人不要写归还日期,这样可以保证20年的及时性。如果要求利息,必须
认定借条落款的规则:在借款人处签名的为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在借款人较远距离的空白处签名的,为见证人;但见证人在借款处签名,没有特别注明的,为共同借款人;以及借条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条款通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有: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要求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增加责任,排除主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