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
发生交通事故,在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保险人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索赔,仍不足以赔偿人身损害的,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1、起诉时申请才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2、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3、选择管辖法院; 4、保存相关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
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的时限规定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保险金支付请求后,应当及时核实,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核实。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
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起诉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等材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交通事故中无责方当然可以向全责方索赔。可以要求全责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司机不是车主的,保险也要理赔。在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一般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