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三类。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特征有: 1、合同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 5、实质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合同效力待定的类型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有两种,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符合其民事能力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被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合同有效;不予追认或同意的,合同无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 二、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
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第一个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第二个是无权代理中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个是没有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以上三种合同均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无权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主要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缔结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缔结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此外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且不纯获利益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及其种类具体有:合同效力终止是指发生了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终止的种类有:因债务已经履行而终止;因债务相互抵销而终止;因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而终止等。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自身行为能力不符的合同;以及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分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这三类合同都需要特定的人追认(追认人分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有处分权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