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为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有效的瑕疵,致使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时间内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类型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无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
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自身行为能力不符的合同;以及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待定合同效力的特点: 1、合同具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力待定; 3、不完全符合同生效要求; 4、效力待定不是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强制性或者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不是当事人意图不真实造成的,本质上是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类型: 1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3、以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其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以依法承认,善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发生效力)。
合同的效力种类如下: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而被确认无效; 3、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法律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