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举办婚礼不算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
离婚后住在一起不算事实婚姻。法律规定只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一起生活的共同财产是保护的,但这时不叫夫妻共同财产,而叫共有财产。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
不算。事实婚姻是一个历史名词,指的是94年婚姻法实施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组建家庭的。之后就不做此认定,没领证,就是同居。以前叫非法同居,现在不说非法,因为法律没有禁止。
事实婚姻一般可以分遗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 1、依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结婚证也可以起诉离婚并且分财产。分割时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
事实婚姻是可以判不离的。如果法院这样判的话,说明夫妻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形成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因为在此之后的事实婚姻都是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的话,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可能是判决离婚,只能是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可以起诉,事实婚姻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当事人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
事实婚姻的认定是分时间的,在1994年2月1日前和在1994年2月1日后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不同的。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事实婚姻是可以分财产的。可以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事实婚姻实际上是可以对男女双方财产进行分割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相关法律对夫妻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 1、依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事实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按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
事实婚姻完全可以继承遗产。 如果能构成事实婚姻,男女双方间有继承权,而且是作为对方配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 (1)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2)男女双方应是公开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3)男女双方应当具有终身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