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戒毒医疗机构发现戒毒人员吸食毒品应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戒毒医疗机构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接受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吸食麻古等毒品的违法者可能会被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具体的处罚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才能确定。若吸毒者同时也是贩毒者,那么法院是有可会可能会判处刑事处罚的。
如果是第一次被抓则是拘留和罚款处罚,第二次及以上被抓,大多数就先拘留,后强戒2年处罚了,尽早彻底戒才好,不戒,非死即囚的最终结局
根据新加坡法制,对于贩卖多于15克毒品,或制造任何数量的毒品,一经定罪,面对死刑刑罚。凡是吸毒或毒品拥有者,一旦定罪,面对长达10年监禁或2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和强制性戒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吸食麻古等毒品,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关于教唆他人吸食麻古治安处罚主要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引诱他人吸毒。这里的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
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最高可受十年有期徒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
如果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道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仍然替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的,就构成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主要有下面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可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行为人的财产: 1、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以上、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