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等于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而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所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不能毁约的,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含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赔偿的损失包括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有效需要以下条件: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居间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居间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是购房合同。 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
不能,但是可以起诉到法院。房产居间合同纠纷房产买卖居间合同纠纷: 1、起诉开发商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2、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3、通过诉讼要求向开发商主张两倍房款的赔偿金。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
房产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起诉开发商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2、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3、通过诉讼要求向开发商主张两倍房款的赔偿金。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有:居间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居间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签订居间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能随意毁约,随意毁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毁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中介协议(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协议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们的区别主要有: (1)中介协议
有效。满足以下条件的即为有效合同: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
解除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及中介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及中介送达解除买卖关系、居间关系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居间买卖合同。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 2、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涉及中介机构收费、购房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物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