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果要上诉的,需要在判决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或者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及时准备好上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提起行政诉讼后撤诉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 人民法院第一审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提起行政诉讼撤诉的方式是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使起诉人撤诉。具体情形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情形。是否准许撤销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行政诉讼胜诉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若不执行判决的,要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做好执行结束的有关工作。
行政诉讼可以撤诉,但行政诉讼的撤诉有自己的特点,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撤诉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二是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三是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
行政诉讼中一般是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种类包括因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以及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处理治安拘留行政诉讼案件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若是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
起诉,受理,审理(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和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
过了行政诉讼期,法院处理案件的方式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要受理;另一方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另一方没有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进行审理判决。过了行政诉讼期只是失去胜诉权,但还是有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