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立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行政诉讼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签名,署上日期。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应诉的,首先应当准备好与原告的起诉状相对应的答辩状。其次应当准备好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证明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以供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的全面审查。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 (三)双方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四)诉讼请求; (五)事实和理由; (六)法院名称
行政诉讼起诉书参照民事诉讼起诉书,撰写要求是: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对于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应当提交的起诉书的写法为: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开头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4、最后写上签名和日期。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为: (1)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诉讼立案,首先原告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然后其中的自然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则需要提供,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次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和原告,有具体的事实根据以及诉讼请求,原告应该提供和争议事实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
行政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1、
行政诉讼起诉状中应当包括明确的被告及原告的姓名、地址等相关信息,诉讼请求,所能支持自身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以及相应的证据等内容。末尾由起诉人进行签字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时间。
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限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理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