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诉讼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被告方在异地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管辖原则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但是如果是男方有被监禁、宣告失踪等情形的,女方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但是如果是男方有被监禁、宣告失踪等情形的,女方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
离婚案件起诉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
异地起诉离婚: 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应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以下情况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
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之前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如果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
应该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涉外婚姻想要离婚一般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