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专用鱼池按水面积计算补偿(含鱼苗损失),其补偿标准参照蔬菜类标准执行,蔬菜类(含经济作物类)标准为每亩2500元计算补偿费。鱼塘坎,按条石结构每立方米120元,片石(砖)结构每立方米100元进行补偿,集体改田改土堡坎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
承包鱼塘被征收承包人有补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承包的鱼塘被征收承包人是有补偿的,可以按照被征收的原始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
农村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数额,各地区的赔偿标准均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同时征收土地补偿应当给予公平、合理。
1、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征用集体所有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 2、年产值的计算:耕地、苇塘、鱼塘、藕塘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价格按实际定购价和议价分别计算 3、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原有附着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