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存在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包括: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等。
行政案件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
当事人丧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
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其他审理方式为补充。 (1)书面审理方式。所谓书面审理,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为依据,不再进行当面调查和对质辩论,直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种方式: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
申请行政复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诉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属于复议范围、属于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范围、未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其他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