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1、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情节是否严重又要从下述几个方面对执行义务人的行为进行考量:一看其有无隐藏、转移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如下: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拒不执行判决的情况如下: 1、被执行人隐藏、转让、故意损害财产或者免费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判决、裁定不能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让、故意损害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导致判决、裁定不能执行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既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规则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惩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仅打击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