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填补损失的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责任限定制度; 3、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代位的原则; 4、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 (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 (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
保管合同特的特征有四个,分别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三种,分别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
保管合同的特征如下: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保险合同的特征具体如下: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3、保险合同的交易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只是存在获得该标的物的偶然性。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2.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4.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社会保险的特征如下: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及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
1、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凡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参加社会保险。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是指
我国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内容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并以意见表示一致为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