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下列常见的类别免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
常见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类别主要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来说,直接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三是古书。具体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
常见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类别主要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六)残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
1、抵扣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这是他们最主要的区别,后面联次、内容的区别都是基于此产生的; 2、联次不同。专用发票有四联,包括开票方用于留存备查的存根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的发票联,用于购买方扣税凭证的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