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交通事故评残鉴定费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案件审理后,法院判决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是因交通事故致人身遭受损害并进行伤残鉴定的,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项目有哪些 1、伤残的等级,伤残等级由轻到重分为一到十级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是在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内的,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没有保险就是肇事者自行支付。
交通事故二次鉴定费用谁承担,有两种意见: 1、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2、应该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 1、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负责。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由负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承担。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营养费首先应该由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支付。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较大,受害人需要比较长的休养时间,营养费也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限额的,那么营养费应该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予以承
租车出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由车辆使用者承担。在借车或者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