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保管合同寄存人义务是: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必要的声明和告知义务。
寄存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三年的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权利受损害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虚假合同的法律责任: 1、依虚假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作为当事人,如果发现自己签订了虚假合同,可以向对方主张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给自己一方所造成的损失。 2、如果对方构成犯罪的,签订虚假合同的一方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保管物。 2、保管场所。 3、保管方法。 4、保管期限。 5、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六、保管物的交付。七、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
一.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主要权利根据《合同法》第376条关于保管合同中保管物领取的规定,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的时间为: 1、保管人提供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寄存人寄存物品的需求,满足随时取回物品的需求。本条
寄存的财物丢失责任谁承担,要看该寄存是收费的的还是免费的,如果该寄存是收费的,那么只要保管人存在过错,导致顾客财物丢失,就应该承担责任,无论过错大小。但如果是免费保管的话,只有保管人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
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一)仓储物的名称、质量、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仓储物的包装等; (三)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等; (四)仓储物的保管条件相关要求; (五)仓储物的进出库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理合同中涉及到的代理人法律责任包括:1、代理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却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应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2、代理人提供有偿代理服务的,其过错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3
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