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2015职工年平均工资是53494元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
1、父母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孩子成年18岁之后,每月能领5元补贴; 2、父母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岁之后,没人每年可以领到不低于600元(每月不低于5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贴; 3、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子女伤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3)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
北京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实行、且终生只一个孩子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现在或者说在2002年9月29日以前(2002年9月29日年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退休或者内退的职工,退休费增加5%的问题,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以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相关档案记载可以查到的话,让独生子女证办证单位复印相关文件盖章开个证明,同样是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但如果没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就算符合条件,也是无法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的。
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及独生子),独生子女证,退休证,登记照片(父母及独生子)等资料。 独生子女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