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先强奸后通奸并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我们需要注意,在通奸、强奸并存的情况下,如果证据表明第一次性交确实属强奸,恐怕没有理由否认强奸罪的成立。先前的强奸行为是一个既存的独立犯罪行为,它无法改变之后通奸行为,通奸行为也不可能消灭先前的强奸事实。正
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第一、是否存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第二、是否存在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不存在故意组织他人卖淫,或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就像有些饭店、酒店的服务人员卖淫,负责人虽放松管理,但只要不存在故意组织他人卖淫,也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 3、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是故意。《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
1、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3、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 4、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5、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
强奸罪犯罪的认定: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当在此基础上从重处罚;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
强奸罪的判定是: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3)行为方式: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和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
强奸罪的认定如下: 1、行为人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通奸行为与“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
强奸致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判处死刑。